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体育场馆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体育场馆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 场馆使用方在进行场地布置作业前应将舞台灯光、音响、LED 屛等设备平面布置图、布景网架结构图、移动配电箱系统图及用电设备总负荷提交至体育场馆管理中心运行保障部门审核。
2. 场馆使用方在舞台布景,灯光、音响搭设时禁止在馆内进行明火、切割、打磨、电焊、气焊、喷漆、台式电锯等产生粉尘及火花的施工作业。
3. 场馆使用方不得损坏或拆改场馆任何硬件设施,严禁在场馆内任何设施上钻孔或使用钉子、螺丝等嵌入式材料固定物体。
4. 场馆使用方必须对馆内运动木地板面层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场地布置作业必须在已铺设地面保护地毯的区域进行,设备、材料在馆内的运输通道及钢管网架的落地杆必须在地面保护地毯接触面上增垫不低于 1 厘米厚的木板。
5. 场馆使用方必须保障自带灯具、音响、LED 屏等设备的用电安全,移动配电箱内电气元器件根据所接用电设备类型和负荷大小选型合理,漏电及过载保护动作正常。配电箱、用电设备接线规范,水平敷设的线缆必须外套绝缘、阻燃线管或线槽,垂直敷设的线缆必须采用线卡等方式固定可靠。
6. 场馆使用方必须保障场地布置作业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配置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严禁违规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服从体育场馆管理中心管理人员的现场管理。
7. 场馆使用方场地布景的各类设施和摆放的物品严禁阻挡消防设施,严禁占用消防通道,与消防栓的距离不低于 2 米。
8. 严禁场馆使用方各类人员在馆内场地内进食,饮用含糖、有色饮品。活动所产生的垃圾严禁在场馆内随意丢弃,应清运到馆内垃圾收集点。
9. 场馆使用方应对参加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爱护场馆各类设施、设备,场馆内严禁吸烟、追逐、打闹,严禁携带烟花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场。
10.场馆使用方应对活动制定安全预案,安全管理由专人负责,有序地组织参加人员的入场和退场,保证活动期间场内秩序。如遇突发事件,安全负责人要配合体育场馆管理中心安全负责人,按疏散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各类人员就近有序疏散,避免发生拥挤和踩踏事件。
11.场馆使用方如违反本规定,体育场馆管理中心有权根据《体育场馆内物品损坏、违规操作赔偿标准》,要求使用方照价赔偿或在使用方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电子科技大学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电子科技大学清水河校区体育场馆物品损坏、违规操作赔偿标准项目赔偿金额备注运动地面损坏 200 元/处地面、墙面粘贴或涂色 100 元/处运动地板损坏 500 元/块看台座椅损坏 300 元/座墙地面损坏 100 元/处墙、地、柱、顶钻孔 200 元/处严禁钻孔插座损坏 300 元/处玻璃门窗损坏 4000 元/樘卷闸门、防火门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实际计算卫生设施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实际计算消防箱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实际计算灯具损坏根据损坏程度,按实际计算折椅损坏 200 元/把活动平台损坏 500 元/张器材损坏按实际价格赔偿音响、话筒损坏按实际价格赔偿场内吸烟、吃盒饭、饮用含糖有色饮品 50 元/人/次破坏场内设施清洁根据脏污程度,按实际计算胶水粘贴未清除 100 元/处严禁用残留性胶水粘贴垃圾未清运 500 元/次注:其它未注明物品如有损坏或脏污,按实际价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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