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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18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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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湘教发〔2020〕10号)、《湖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湘财资〔2023〕13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有偿使用的原则

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应首先用于满足学校自身的使用需求。在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和行政后勤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因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学校批准,可以有条件地利用校内国有资产面向师生、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在不影响学校自身发展和声誉的前提下,经学校批准,经营用途的后勤服务设施可以对外盘活,实行有偿使用。

第二章 审批程序

第三条 凡需要有偿使用学校资产的(6个月以上出租、出借除外),使用人应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使用审批表(附件2)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使用教室的,除完成附件2的审批程序外,还需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室使用申请审批表(附件3)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涉及举办大型活动的,除完成以上规定的审批手续外,还需按学校保卫部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四条 对于出租、出借期限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各项资产,实物资产使用(或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和《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和方式进行有偿使用。

第五条 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审批手续后,使用人先到财务处缴清使用费用,凭财务处收款收据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使用最终确认手续(加盖资产管理处部门公章)。使用人没有办妥使用手续之前,实物资产使用部门(或归口管理部门)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服务。

学校为履行社会义务无偿提供校内资产的,使用人凭学校会议纪要或校长(委托人)批示报告,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使用审批表(附件2)规定的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六条 对于出租、出借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临时性(按场、次)资产使用,学校有收费标准的,按照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暂定收费标准(附件1)执行;未出台收费标准的,由资产管理处根据有偿使用资产的真实价值和当前市场行情,确定收费金额,并报请分管资产管理处的校领导审批后执行。实物资产使用(或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规定组织和催缴各项有偿使用收入,在未按约定缴纳有偿使用费之前,不得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服务。

第七条 学校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由使用人直接上缴学校财务,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实物资产使用(或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为使用人提供应有的服务,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实物资产使用(或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学校规定从有偿使用收入中分配相应的收入用于支付有偿使用服务及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必要开支。

第八条 经学校批准为履行社会义务无偿提供校内资产使用,审批手续齐全的,资产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和实物资产使用(或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无偿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九条 使用学校国有资产提供有偿服务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 “收支两条线”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期间的一切人员、资产安全由租借人全权负责。

第十一条 凡在出租、出借过程中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坏、遗失、被盗或其他事故的,使用单位应及时向保卫部和资产管理处等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提交事故经过、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的分析报告,确定责任人、赔偿方法和赔偿金额,并积极追偿。

第十二条 对于不按规定使用国有资产、未经批准利用学校国有资产创收、私设小金库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学校和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校内单位或个人因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提请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处理。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信息化手段运用,完善和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益。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颁布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有偿使用暂行办法》(院发〔2011〕72号)废止,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暂定收费标准

2.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使用审批表

3.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室使用申请审批表

附件1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暂定收费标准

序号类型规格收费标准
1普通小教室42-65座200元/半天
普通中教室102-117座300元/半天
普通大教室150-167座400元/半天
多媒体小教室42-65座300元/半天
多媒体中教室102-117座400元/半天
多媒体大教室150-167座500元/半天
阶梯教室一650座2000元/半天
阶梯教室二200座1000元/半天
阶梯教室三300座1500元/半天
2实验室机房60-70座1500元/半天
实验室机房130座2000元/半天
3室外足球场2000元/场
4学术报告厅4000元/半天
阅览室机位3元/小时
5大礼堂15000元/半天
6长期使用教室一年以上300元/人·年
7灯光篮球场1000元/半天
8田径场(含足球场)10000元/半天
9羽毛球馆(A馆)2500元/半天
10气排球馆2500元/半天
11室内篮球馆(不含看台)3000元/半天
12室内篮球馆(含看台)5000元/半天
13室内乒乓球馆2500元/半天

附件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使用审批表

(第一联:申请单位留存原件、资产管理处留复印件)

使用人名称使用资产名称
使用人联系电话使用原因或目的
使用时间收费金额
实物资产使用部门意见实物资产使用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保卫部意见是否涉及大型集会(活动)保卫部分管校领导意见
资产管理处意见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意见

说明:在申请部门出示财务处收款收据后,资产处再加盖部门公章最终确认。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国有资产使用审批表

(第二联:财务处留存)

使用人名称使用资产名称
使用人联系电话使用原因或目的
使用时间收费金额
实物资产使用部门意见实物资产使用部门分管校领导意见
保卫部意见是否涉及大型集会(活动)保卫部分管校领导意见
资产管理处意见资产管理处分管校领导意见

说明:1.在申请部门出示财务处收款收据后,资产管理处再加盖部门公章最终确认。

2.大型集会(活动)的还须提供相应的审批手续。

附件3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教室使用申请审批表

(此表用于校外单位有偿使用教室的审批)

借用单位填写申请单位经办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由及说明
具体要求使用时间
教室容量60座以下61-100座101-150座150座以上
教室间数
是否需多媒体是/否是/否是/否是/否
承诺书1.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2.绝不影响周围正常教学活动、学生自习和教师办公;3.保证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以及销售、广告宣传等活动。单位审批人: 公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填写教务处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资产管理处意见公章 年 月 日
缴费情况本次借用教室费用共计:人民币: , 财务处收费经手人: 公章 年 月 日
教室安排安排教室:教务处经手人: 年 月 日
保卫部备案及规范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①此表交教务处留存;

②使用部门凭教务处出具的《教室使用通知单》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指定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