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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5-277西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教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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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第 106-109正文 2,314

西北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教室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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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学管理制度汇编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教室管理的通知(西师办发〔2017〕13号)各学院、各单位及广大师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共教室资源的利用率,切实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以及各类重要活动提供条件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教室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管理

1.教务处是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学校各类公共教室的管理、分配和调度等工作。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占用公共教室。学校公共教室优先用于教学工作,凡学校计划内的各类教学活动所用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度。

2.每学期期中,教务处根据下学期各教学单位的教学计划、学生人数及公共教室使用情况,制定下一学期的公共教室使用计划。

3.公共教室使用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换教室,必须报教务处教务行政科进行调整。

4.原则上不允许校外单位占用学校公共教室资源。

二、借用管理

5.临时借用公共教室,应提前三天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协商解决。借用人应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室借用申请表》,注明活动内容、负责人、具体时间、参加人数及是否使用公共教室多媒体设备,加盖本部门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经教务相关部门批准后,使用部门凭《西北师范大学准予使用教室的通知》到各公共教学楼后勤服务集团教学服务中心办公室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6.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使用公共教室开会、组织活动、举办各类讲座、办班等;不得将公共教室借用后再转借;不得在公共教室内进行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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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性活动或违反校纪校规活动;不得伪造、篡改《西北师范大学准予使用教室的通知》。对借用公共教室的申请人或单位违规使用公共教室的,学校将追究当事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7.聘请校外人员来校内举办各种讲座或交流活动等,需要借用公共教室,须填写《西北师范大学公共教室借用申请表》,经学校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到教务处教务行政科办理借用教室手续。

8.学校原则上不允许各单位、各部门利用校内公共资源承接各类社会性考试或其他大型活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承接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报批。

需提前两周在部门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同时向学校办公室和武装保卫处报备,确保公共教学资源优先用于在校学生的学习。

9.借用单位必须保持公共教室清洁和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活动结束后,要经公共教室管理人员验收,如有损坏,借用单位必须照价赔偿。

三、文明管理

10.进入教学楼要注意着装仪表,夏季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或其他不庄重的服饰进入教室;不得在公共教室内留宿过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公共教室。

11.教学区应保持安静。严禁在教学楼内高声喧哗;未经许可,禁止在教学楼内及公共教室内举行各种形式的聚会、晚会及其他娱乐活动。

12.严禁在墙上、门上及课桌椅、窗帘上乱涂乱画乱刻;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学楼;严禁吸烟。

13.公共教室内的一切公物都是为了满足正常教学所配置的。严禁损坏或拿走公共教室内的各种教学用品和设备;严禁擅自调换公共教室内设备及其它公物;严禁踩踏课桌椅。

14.注意节约用电,公共教室内人少时应集中用灯,最后离开教室者,须注意关闭电源、关好门窗。

四、卫生管理

15.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进入教室的所有人员不得乱扔垃圾,果皮、纸屑,废旧物品必须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倒垃圾。教学楼内环境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打扫和保洁;多媒体机柜由公共教室管理人员进行清洁维护。

16.公共教室管理工作人员应对环境卫生进行督促检查,保证走廊、门厅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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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无张贴物,保证地面清洁见本色无杂物,门窗清洁,黑板干净,桌面干净,墙壁顶棚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玻璃明亮。

五、维修管理

17.教学楼内教学设施如:水电、照明、电扇、黑板、桌椅等由后勤服务集团负责维修维护;多媒体等教学设备由实验设备处负责维修维护。各部门必须对损坏的公共教室设备设施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不得影响教学。

18.每学期结束后至开学前,由后勤服务集团教学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修维护和保养,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安全管理

19.公共教室由后勤服务集团教学服务中心负责日常管理。全校师生员工进出教学楼必须服从管理,尊重公共教室管理人员的劳动。

20.未经许可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公共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如发现有私自到公共教室上课、听课或自习的校外人员,公共教室管理工作人员要问明情况,劝其离开,必要时报武装保卫处处理。

21.严禁私自拉线接电及使用各类充电器、电炉等;严禁在教学楼及其它公共教室内燃烧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进公共教室;严禁移动和损坏防火器材及防火标志。注意防火、防盗,防止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22.严禁在公共教室内进行各种非法集会、邪教宣传、传销等活动。

七、服务管理

23.公共教室钥匙由后勤服务集团教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每天公共教室管理工作人员根据教学计划负责开关教室。

24.教学楼和公共教室应当在正常上课及晚自习所规定的时间前半小时开门。

25.教学楼内设有教师休息室,是教师课间休息的场所,严禁学生及其他闲杂人员入内。

26.公共教室管理人员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有关教室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教学设备出现的各种故障。

西北师范大学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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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6日